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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拟接收刘欢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
经戏剧系学生党支部委员会研究,报中共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预审合格,将刘欢同志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。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,现将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10日(5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间,党员和群众可来电、来信、来访,反映有关问题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,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。反映问题要坚持事实求是的原则,反对借机诽谤诬告。
姓名
刘欢
性别
女
民族
汉族
出生年月
1997.5.31
文化程度
高中
户籍地址
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清湖镇清泉小区190号
工作单位及职务
浙江艺术职业学院16表演艺术班 学生
申请入党时间
2016年10月7日
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
2017年11月6日
被列为入党发展对象时间
2018年11月9日
奖惩情况
曾获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,获优秀团员、杭州故事会二等奖、浙江省第七届故事会银奖、浙江省第六届曲艺杂技魔术节兰花奖铜奖
联系人:王园园 联系电话:0571-87150007
来信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滨文路518号 邮编:310053
中共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
2018年12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