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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拟接收刘欢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


戏剧系学生党支部委员会研究,报中共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预审合格,将刘欢同志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。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,现将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。

公示时间为2018125日至20181210日(5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间,党员和群众可来电、来信、来访,反映有关问题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,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。反映问题要坚持事实求是的原则,反对借机诽谤诬告。

姓名

刘欢

性别

民族

汉族

出生年月

1997.5.31

文化程度

高中

户籍地址

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清湖镇清泉小区190号

工作单位及职务

浙江艺术职业学院16表演艺术班 学生

申请入党时间

2016107

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

2017116

被列为入党发展对象时间

2018119

奖惩情况

曾获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,获优秀团员、杭州故事会二等奖、浙江省第七届故事会银奖、浙江省第六届曲艺杂技魔术节兰花奖铜奖

联系人:王园园        联系电话:0571-87150007 

来信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滨文路518号   邮编:310053

       

中共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125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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